来源:互联网新闻 时间:2020-04-27 21:08
江西人陈某从15岁起就在金华、宁波、温溪等地打零工。但在2014年,陈某在温溪一鞋厂上班没多久就辞职,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无业游民。
辞职后,陈某整日上网,饿了就随便吃点东西填饱肚子,困了就以网吧为家。没过多久,陈某就把所有积蓄都花光了。
2015年10月15日,陈某在温溪一家网吧睡到第二天早上,当他醒来饿得不行时,遇到了前来搭讪的热情小伙子戚某。
戚某告诉他,自己住在靠近江边的一个没人住的房子里,当即两人就商量好,以后晚上陈某也去那睡,平时一起“赚钱”,而赚钱的门道就“盗窃”。
两人的第一次盗窃竟是“偷茶叶蛋”。
2015年 10月17日凌晨3点左右,两人饥饿难耐,四处寻找可以盗窃的目标。就在他们漫无目的地游荡在街巷中时,一家早餐店门口,一锅翻滚的茶叶蛋引了两人的注意。一边是一锅冒着热气的茶叶蛋,一边是饥肠辘辘的肚子,两人四目相对便决定把这锅茶叶蛋偷走。
为了实施偷盗计划,两人事先商量好,一人放风,一人前往偷盗。于是,戚某在路口望风,陈某则走到早餐店门口,趁店主不注意,顾不上锅炉的热度就端起煮茶叶蛋的铁锅拔腿跑向住处。待逃到安全的地方之后,两人狼吞虎咽地吃了20多个茶叶蛋。摸摸鼓起的腹部,终于觉得有了饱腹感。
而自这次偷盗茶叶蛋之后,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,两人经商量,多次结伙或单独在温溪镇等地盗窃他人财物,偷盗物品涉及充电宝、优盘、读卡器、手表、人民币等。
2015年12月3日,两人因在温溪镇尹山头城中小区江边一废弃房屋内形迹可疑,被县公安机关抓获,偷盗生涯就此结束。
被告人在茶叶蛋店铺门口现场指认
近期,丽水青田法院经审理,认为被告人陈某、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结伙或单独盗窃他人财物,累计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,且属共同犯罪,各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